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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发布2018年工作要点,交通科技工作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18-2-7 15:31:05

2月6日赛文交通网获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2018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包括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深入贯彻大数据发展战略等六章共25条工作重点说明。

备受瞩目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年将制定下发提升行动计划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指导各地将提升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工程,并将分级推出交通管理示范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

大数据方面,工作要点透漏2018年将构建全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资源池,实现在线汇聚、互联共享、开放兼容,并将建设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

城市交通组织优化方面,将不断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堵点乱点治理,以车站、学校、医院、商圈为重点,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秩序。

法规制度建设方面,推动出台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测试规范。积极应对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自动驾驶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


以下是《工作要点》全文:

2018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


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交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协同共治,更加注重深化改革、科技应用,更加注重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提升文明守法意识。

更加注重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交通更加安全顺畅、执法更加公正规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不断满足人民平安出行需要,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1、完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用好国务院安委会、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等平台作用,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

借助监察制度改革有利契机,研究构建公安交管部门和监察机构的沟通协调、移送交接机制,运用法治手段倒逼相关管理部门落实责任。

2、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标准,严把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口,提升车辆本质安全性能,提升新驾驶人安全守法素质。

深入推进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链条式推进溯源成因、落实责任、曝光问题、倒逼整改,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道路设计标准和车辆安全标准。

巩固违规车辆通报曝光、隐患车辆清零等治理模式,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

3、加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力度。

深化全国主干公路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改革创新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和精准查缉能力。

会同交通运输部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车治理,研究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

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指挥联动机制,推广应用“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研成果,强化隧道、团雾多发路段综合管控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智能化水平。

4、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

推动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体系,探索实施“路长制”。全面推广应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农村“两站两员”工作规范,推进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制定推行交通安全村规民约,增强农村群众的主体意识、规则意识。加强农村客运、校车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索新机制,创建新办法,保持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5、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素质。

进一步深化警媒合作,深度策划文明交通媒体行动,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持续发挥交警系统新媒体矩阵效能,积极培育汽车安全文化。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公益项目制,依托“交通安全公益联盟”等平台,引导企业做安全公益、尽社会责任。

进一步落实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不断丰富少年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形式,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6、提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效率。

积极会同卫生、保险等部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行空中救援模式,健全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体系,提高交通参与者自救、互救、施救意识和技能,降低交通事故致残率和致死率。


二、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

7、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

制定下发提升行动计划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重点城市进行考察会诊,引导各地提升缓堵治堵能力。指导各地将提升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工程。

积极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新形势,分级推出交通管理示范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整体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8、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勤务机制。

顺应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各级指挥中心,健全警情主导警务的指挥体系,推动各地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勤务机制,打造多警联动、属地共治的管控模式。

9、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治乱疏堵行动。

巩固深化“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治成果,逐步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延伸,将整治“不礼让斑马线”与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相结合。

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为契机,推动属地政府制定出台过渡期管理政策,稳妥有序有效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使用难题。

以邮政寄递、外卖行业为重点,加强共建共治共享,推动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限期置换合标电动自行车,并严管“快递车”、“外卖车”通行秩序。

10、推进城市交通组织精细优化。

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机制,严格停车执法管理,努力破解“停车难”“乱停车”“停车乱”等难题。

不断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堵点乱点治理,以车站、学校、医院、商圈为重点,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秩序,严防因乱致堵。

配合商务、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动城市绿色物流配送。


三、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1、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取尽早列入立法计划。

进一步修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办理危险驾驶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推动出台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测试规范。

指导各地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以法治手段治理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应对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自动驾驶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

12、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梳理分析交通管理执法制度、管理政策,开展新情况、新问题对策研究,坚决杜绝粗放管理和粗暴执法。严密执法管理,升级完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违法处理功能。

全面落实《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

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宣贯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好2016-2017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以评定促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13、强化依法打击精准查处手段。

积极适应网络犯罪新特点、新形式,联合相关部门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及时查处通过互联网伪造、变造、买卖牌证和买分卖分、泄漏公民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步提升网上网下交管执法能力水平。

探索建立专业化执法办案队伍,支持各地公安机关试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伪造、变造、买卖牌证以及其他涉及交通管理业务的重大责任事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刑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交通管理业务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4、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推动全国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队伍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在全国推行辅警配发执勤记录仪,严格规范执法执勤记录仪使用管理,严密动态监督。

坚持队伍风险隐患研判会商,完善信息共享、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源头预警防范。制定车驾管业务监管规范,推广车驾管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完善数据分析、明察暗访、网上巡查等监管机制,加快推广驾驶人考试指纹认证、人像识别等监管手段,积极探索驾校培训考试质量定期通报制度。

推广应用交通事故办案系统,逐步实现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制作文书、网上考评全流程一体化运行。

15、切实增强“三同步”工作观念。

健全完善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警种协同、部门联动、警媒合作,做到同步同调,形成合力。

出台重要政策、改革措施前加强社会风险研判,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舆情,主动回应关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有效正确引导舆论。


四、继续深化公安交管改革

16、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地。

继续深入推动车检、驾考、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动车号牌管理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积极推进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和考试业务下放,扩大自学直考试点,加快推行自主报考网上缴费,引入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7、推动事故处理改革创新。

有序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在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事故调解机制下,不断拓展保险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

扩大事故认定复核受理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由相关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组成的事故复核委员会办理事故复核。

健全透明、阳光的执法办案机制,将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纳入认定前公开证据的范围。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

建立与人民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等处罚,与相关各方依法处理协同衔接。

18、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

会同交通运输、质监部门积极推进营运货车“两检合一”,切实解决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问题。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号牌应用,确保2018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用。

积极扩大邮政代办试点,把交管业务服务延伸到县乡,送到群众家门口。积极推广社会代办服务,扩大机动车登记服务覆盖面。建设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实现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短信告知、网上申请、在线教育等功能。

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平台等,进一步推进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五、深入贯彻大数据发展战略

19、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

构建全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资源池,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在线汇聚、互联共享、开放兼容。

建设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研发大数据分析研判模型,推动大数据分类加工、自动关联、智能分析,引导各地运用大数据科学研判、主动预防、精准打击、高效服务,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支撑和指导各地加快大数据技术在交通管理业务的融合应用,建立数据支撑决策、数据驱动管理、数据提升服务的新机制。

20、推进交管服务管理网络化。

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改进和完善身份认证方式,推广完善12123语音服务和手机APP,不断拓展互联网服务项目,提升群众使用满意度。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互联网共享接入平台,制定全国统一的接入标准,推进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与地方政务、微信、APP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交通管理业务“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21、强化交通管理信息安全防控。

建立信息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网络、数据库、业务办理等异常情况的智能分析、实时预警,有效防范安全入侵、窃取篡改数据等各类信息安全事件。

健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创新网络巡查方式方法,加强隐患整改督办,提升技术指导、应急响应、故障处置能力,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六、着力打造过硬交警队伍

22、坚持以党建带队建。

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队伍,不断提升交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3、大力推进教育训练。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基层民警这一“执法主体”,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重中之重,继续做好分级分类培训。

优化改进实战训练模式,建立健全实战教官、实战教材和实训基地“三位一体”的实战训练体系。

针对执法环境、安全防护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实战技能比武,实现以练促训、以练强警。健全网校运行管理机制,丰富拓展网校功能,扩大网上教育覆盖面,强化网上日常培训实时性,增强为民警辅警答疑解惑便利性。

24、加强队伍基础建设。

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十三五”规划》《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协调推动下发《交警中队营房建设标准》,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各地加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车载装备配备。

配合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完善警务交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完善《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发挥辅警队伍作用。修订完善《交警系统约谈和通报制度(试行)》。

25、落实从优待警举措。


配合制定出台交警等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政策。建立快速处置、依法打击、慰问安抚、舆情引导“四位一体”的阻碍交警辅警执行职务应对机制,加大维护交警辅警执法执勤权益力度。

加强民警执法安全防护,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拓展与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队伍宣传渠道,展现交警队伍正能量。

健全完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心理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身心健康保护工作机制,努力缓解交警辅警工作压力、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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